會章

愛城福音頌韻使團會章 (開啟…)

團章

宗旨:

聯繫信徒,努力完成耶穌基督的使命,以愛心相待,互相扶持。透過福音粵曲, 見証,音樂,歌聲和愛的行動遵行耶穌基督給與門徒的使命。

團訓: 腓立比書2: 2-3  ​

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,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

成員資格: 已信主及受浸,要恆常參加敎會聚會,對福音粵曲有基本認識及唱曲技巧或有其他技能幫助本團,如有需要會要求有教牧推薦 。

入團手續: 填寫申請表,經過團長及召集小組面試,必須接受試音,並符合資格便可成為團員 。

組織:

團牧:指引團隊事奉的方向,靈命造就,參與每年一次團員大聚會。

​團長:管理使團事務(向內及外),召集組長等……

(條件:有領導事奉崗位五年以上經驗。)

組長: 在各教會的小組負責人。(條件:有領導事奉崗位三年以上經驗。)

導師:教導曲藝技巧,客席位置尋求適合人選。

(條件:要恆常參加敎會聚會,並有教牧推薦,對唱粵曲有一定的認識。)

​團員:  各教會福音粵曲小組成員(也要經過面試),或有志用粵曲或其他技能,如影音製作、宣傳籌劃等,事奉神的弟兄姊妹。

守則:

一. 彼此要以愛相待,互相守望及代禱。

二. 定必出席定期聚會及練習。如整體練習超過三份之一時間缺席,團長及組長有權取消他該次獻唱(特別因素除外:如病重、家中紅白兩事等)。

三. 每次練習定必準時出席,如需請假請盡早通知組長或團長,並告知原因。

四. 彼此要存真誠態度研究唱曲技巧,虛心接受意見。​  

五. 團員如對該組有異議,可由另一組組長及團長決定。

​六. 新團員有試音期半年,如在試音期,不一定參加獻唱,但要定時出席練習。

七. 凡屬本團資源如CD、曲詞、powerpoint 等, 未經團長許可,不可作外用,也不可隨便復印及借給別人 。

八. 各成員有責任幫忙籌募經費及準備其他用品,如曲譜包裝,服飾策劃等。

​九. 選唱曲目音樂必需市面上有售,没有版權問題

十. 如要退出,請通知組長及團長,並要全部屬本團的東西交還組長或團長。